鲁东大学学生宿舍校园网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鲁东大学学生宿舍校园网的管理,更好地为广大学生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1.学生在宿舍内使用计算机上网,须事先向所在学院团总支提出申请,批准后到宿舍管理科备案,然后方可到赛尔网络驻鲁大办事处办理使用手续。学生对赛尔网络服务的意见,可以向赛尔网络驻鲁大办事处反映,也可以向网络中心反映。
2.计算机只能用于学习、课程设计和符合学校规定的健康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用于牟利(如向他人提供有偿上机等);严格遵守网络服务机构的各项规定,不得从事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窃取或泄露他人秘密以及浏览、下载反动淫秽等不健康内容,也不得通过宿舍网查阅、复制或在网上发布、传播含有上述内容的信息;禁止私自跨宿舍联机联网。
3.为保证广大同学的正常休息,晚11:30至次日6:00不提供上网服务。
4.摆放计算机及拉接电源须做到整齐、安全,不得乱拉乱扯电线,使用时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学习、休息。
5.妥善保管好本人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最好购买保险箱保存。
6.根据省教育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校园计算机局域网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学校宿舍内的计算机上网,必须纳入学校校园计算机网统一管理,学生宿舍不得接入商业性互联网。所有接入商业性互联网络的学生,必须于2008年6月30日前退出。
7.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凡违反本规定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可根据情况给予有关责任人以下处理:
(1)警告;
(2)取消上网资格3至30天;
(3)终止相应网络服务;
(4)情况严重者,根据《鲁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学生工作部(处) 大学生生活服务中心 网络中心 200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