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学在鲁大”的办学理念和《鲁东大学关于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鲁大校发〔2012〕138号)精神,大力表彰长期从事本专科教学,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依据《鲁东大学教学奖励与资助办法》(鲁大校发〔2014〕58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我校教学名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评选对象为长期从事本专科教学的在编在岗教师,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在我校工作5年以上(含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4年6月)。已取得我校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2.教学态度严谨,教风端正,高水平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近三年每年均为本专科生开设一门完整课程。
3.教学效果好,具有高尚的师德风范和高超的教学艺术,教学中注重因材施教、学思结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近三年教学工作考核成绩优良。
4.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创造性地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学术造诣高,主持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或“质量工程”项目,或参与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或主编高水平、有特色教材或学术专著,或发表多篇高水平的教学科研论文。
二、申报名额
每个教学单位限推荐1人。
三、申报材料
1.《鲁东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
2.主要支撑材料纸质版,根据《鲁东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整理。
3.候选人个人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详见《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附件3)。
4.材料装订要求:推荐表和候选人个人资料(1-5项)装订在一起,一式两份;主要支撑材料单独装订,一式一份。所有电子版材料要压缩成一个文件再发送至邮箱,文件以“学院+姓名”命名。
四、申报时间
各单位请于2014年7月11日前将上述有关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学评估中心(北区2号办公楼213室),推荐表电子版和个人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ldjxpgzx@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将相关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教师;申报教师要如实填写推荐表和准备有关材料;教学单位要严格审核教师的申报材料,认真组织和推荐候选人,并按时上报有关材料,确保教学名师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张存锋,电话:6672614
附件:
1.鲁东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2.候选人电子资料清单
教务处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