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4-12-17

为做好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申报要求及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对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中层次最高、影响最大的科研项目,对于提升我院科研档次、推进学科建设、壮大学术队伍、培养科研人才、多出精品力作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体育学院每位教师都要进一步提高对申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申报工作作为提升科研竞争实力,争取发展资源的重要机遇来做,积极参与,精心策划,全力准备,深入选题,形成浓厚的申报氛围。

二、 精心论证,提高质量

各位教师要紧紧抓住质量这个关键,着力提升研究层次,提高申报质量。希望我院申报的教师要形成团队,立足自身科研实际,发挥学科和团队优势,加强协作,科学论证,使申报的课题体现时代要求,体现创新精神。要准确把握申报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结合我院学科优势,加强协作,科学论证,提升申报课题质量。要以选题为亮点(能引起关注),以论证为重点(能说服评审专家),着力在质量上下功夫。

三、具体事项,注意把握

1、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4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课题论证》活页中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能填写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成果数量,不得填写成果作者、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信息。与本课题研究无关的成果以及主持或参加的各类项目等不能填写。课题主持人和参加者的成果要分开填写。

3、申报项目学科分类要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封面的项目类别和学科分类只填写中文,不必填写代码。申请者的承诺中,申请人要自己签名或签章。

4、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2015年版)及《活页》、《代码表》等)均可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上报的材料包括: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清单》和《各学科分类申报数量汇总统计表》。②审查合格的活页和申请书一式7份(包括1份原件和6份复印件),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③申请书和活页的摆放顺序:单独一份申请书夹活页交由学校留存,申请书每份夹到最后一页盖章处,活页5份一起夹在第一份申请书第一页和第二页之间。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均为2015版WORD文件格式),每份申请书和活页均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电子版发送至yinhaili72@126.com邮箱。

四、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为确保申报质量,我院计划在放假前及寒假春节前组织至少两轮论证。具体安排如下:在2015年1月25日前完成第一轮校内论证,2015年2月20日前邀请省内外相关学科专家完成第二轮论证。

2.各申报团队将申请材料于2015年3月5日前报送至体育学院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3.学院定于2015年3月5--6日对我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进行集中论证和修改(具体地点:体育学院会议室)。届时请所有申报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团队人员,提前做好安排准时参加确保论证工作顺利进行。

4.由于今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学院拟定于2015年3月8日请我院教授委员会对我院申报的项目评审、排序,最终择优确定推荐上报学校。

体育学院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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