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鲁东大学武术段位制考试规程


发布时间:2024-02-26

武术段位制是为增强人民体质,推动武术运动的发展,提高武术技术和理论水平,建立规范的全民武术体系,而特别制定的。根据个人从事武术锻炼和武术活动的年限,掌握武术技术和理论的水平、研究成果、武德修养,以及对武术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将武术段位定为一至九段。鲁东大学武术协会为中国武术协会一级(专业性)单位会员,中国武术协会段位制一级考评机构,首批中国武术协会武术段位制一级考试点(初段位;中段位),可以直接进行一至六段的考评和认证工作。现将224年鲁东大学武术段位制考评办法通知如下:

报名对象及报名考试办法:

1.报名对象:烟台市高校武术联盟、鲁东大学附属中小学学校、鲁东大学体育学院教学实习基地。

2.报名时间及咨询地点:报名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3月4日;咨询地点:鲁东大学武术协会办公室(体育学院办公楼206室)。联系电话:0535-6672816、18753503389(刘老师)

4.考试时间:本次段位技能考评时间是2024年3月9-10日。

5.考试办法:详见国家段位考评规程。

6.收费标准:根据体育总局武术中心关于印发《武术段位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武术字〔2016〕120号】:根据中国武术协会章程,武术协会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可收取费用作为协会经费来源之一。各级考评机构可在组织段位培训或考试时,收取培训费或服务费。段位培训服务费:初段位每人150元,中段位每人300元,高段位七段每人500元、八段每人600元、九段每人700元。

段位考评办法

一、考试项目相关规定

(一)技术考试

1.规定项目: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研究院组编、中国武术协会审定出版的《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中的太极拳(陈、杨、和、武、吴、孙式)、长拳、少林拳、形意拳、八卦掌、通臂拳、翻子拳、八极拳、螳螂拳、五祖拳、咏春拳、自卫防身术、武术散打的1-6段单练1项。

2.自选项目:除规定项目之外,自行选取自己擅长并能体现本人最佳武术水平的1项单练套路、或对练套路。可从下列各类中选取:《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项目类*、传统武术类、竞技武术类。

申报自卫防身术(散打)段位的运动员,参与同级别的实战对抗考试。

3.展示项目:除已报规定和自选项目外,能进一步展示本人武术技能的项目。包括下述各类中任一项目:《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项目类*、传统武术类、竞技武术类、新编武术类四类中的拳法、械法、功法(绝技)等表演项目。

*《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共包括有23个项目。除已被本人选为规定项目以外的各项单练套路、对打套路,均可选择为自选项目或展示项目。

注:“1.规定项目”为必考项,“2.自选项目”和“3.展示项目”可从中任选一项。

(二)理论考试

凡晋段技术考试成绩合格,申报者根据中国武术段位制要求,须参与理论考试的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说明:初、中段位采用理论考试成绩核定申报者武术理论水平,中段位申报者也可提供已发表的武术学术论文、专著和相关比赛成绩证明。)

二、参加办法相关规定

(一)每人限报1个武术段位等级。若已有段位,可申报晋升上1段位的考试,不得越段申报;若无段位,根据自身情况,可直接申报符合段位条件的段位;

(二)考试科目为两项,分理论考试(武德守则、武术礼仪)和技术考试;

(三)对练、对抗性表演项目、自卫防身术(散打)项目和功法对抗性项目不得兼报项;

(五)参加考试的运动员服装、器材、护具等均自备。

三、考试办法相关规定

(一)规定项目考试采用《中国武术段位制技术考试办法》,自选项目和展示项目中,传统武术类项目考试采用中国武术协会2018年版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竞技武术类项目采用2018年版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武术功法类项目采用2018年版的《武术功力竞赛规则》;

(二)按段位等级、项目类型考试;

(三)技术成绩对晋升段位仅使用1次;

(四)若成绩分别达到申报段位规定的技术标准,则可认定其该段技术成绩,如成绩达不到申报段位标准,以实际达到标准确认段位技术成绩。

四、段位认定相关规定

(一)单练项目和竞技对练类段位认定标准

1.单项分值在6.8分(含6.8分)以上者,获得武术段位1段;

2.单项分值在7.3分(含7.3分)以上者,获得武术段位2段;

3.单项分值在7.8分(含7.8分)以上者,获得武术段位3段;

4.两项分值分别在8.3分(含8.3分)以上者,获得武术段位4段;

5.两项分值分别在8.5分(含8.5分)以上者,获得武术段位5段;

6.两项分值分别在9分(含9分)以上者,获得武术段位6段;

7.对练和对抗项目、散打同上。

五、考评委员会、考评组委会和考评监督委员会

(一)考评委员会按照《中国武术段位制》有关规定选派成立,办法另行通知。

(二)考评组委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执行《中国武术段位制》规定。

(三)考评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执行《中国武术段位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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