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体育学院考风考纪建设,规范考试工作,确保监考工作万无一失,特做如下有关规定:
1. 认真参加考前动员会和考务会,严格按照《监考守则》要求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2. 每科开考前要全面清理考场,确保地面、桌面和桌洞无杂物,桌面上无手写的字迹。教室的前后黑板也要清理干净,正面黑板只保留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监考教师姓名及举报电话信息。
3. 考生按学号依次入场,监考老师按照学号顺序、按从前到后再从后到前的顺序、每列按从右到左的顺序布置考场,每一列至少要有一人的空间。
4. 考生穿背心、拖鞋等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考场。
5. 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非本考场的监考人员以及其他人员(主考、校巡视员、院巡考员除外)进入考场。
6. 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如有请假上厕所的,必须有一名监考老师跟随,监考老师不要轻易让考生离开自己的视线。
7. 技能类考试监考老师要挂牌上岗,打分类课程考试要安排3-5名评分员,评分员不要坐在一起,要分散开就坐,独立评分。
8. 如果被主考、校巡视员、院巡考员抓到有作弊的考生,监考员将被认定为1次较严重教学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