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鲁大校发〔2014〕59号《鲁东大学学生学业指导教师工作暂行办法》和鲁大教字[2014]120号《关于做好2014级学生学业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现将体育学院2014级学生学业指导教师聘任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体育学院2014级学生学业导师工作小组,由学业导师工作小组负责聘任2014级学生学业指导教师。学业导师工作小组成员具体安排如下:
组 长:于军
副组长:尹海立
成 员:董德龙 刘辉 冯攸永
二、选聘条件:所聘学业导师要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治学严谨,诲人不倦,为人师表;要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熟悉专业培养目标、规格、教学计划和学校教学工作要求;学业导师原则上从体育学院各专业(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具有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的专任教师中聘任。
三、工作小组将严格按照《鲁东大学学生学业指导教师工作暂行办法》,组织导师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各项学生指导工作。
四、10月10日前导师选聘完毕,工作小组填写《学生学业指导教师备案表》,10月14日组织学业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并于10月15日前上报教务处备案。
体育学院
2014年9月28日